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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债:限制借款利率

限制借款利率《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请问限制借款利率有何具体规定?不能超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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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借款利率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请问限制借款利率有何具体规定?   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4倍。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备注]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借款种类;   [2]币种;   [3]用途;   [4]数额;   [5]利率;   [6]期限;   [7]还款方式等。   三、借款担保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四、提供业务与财务状况证明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五、借款利息不得预扣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六、违约责任   [1]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七、检查、监督权[约定]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八、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有何后果?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1]停北京收账公司止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合同。   九、贷款的利率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十、支付利息的期限   [1]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十一、还款期限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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